第425章:杀狼灭血甲

小说:极品老板娘 作者:杨老三

   只不过,这一次,史密斯不再是人狼的模样了,而是一个三十出头的魁梧汉子,同样是目光炯炯地注视着在月光照耀下闪闪发光的湖面。

    人狼,只有在月圆之夜才会变,不得不变,而在其余时候,想变也是不可能,否则,若是人狼能随时变,力大无穷,刀不入,只怕就连血甲族也不是人狼族的对手了。

    刚开始,看到史密斯的时候,叶盛可不知这就是那晚被他撞成重伤的那头人狼,甚至于不知他是一个人狼。

    不论是哪一方势力,肯定是觊觎七佛珠串的,叶盛今晚的心不怎么好,自然也不会对他们手下留,更不会来一场什么公平的决斗,而是猛然一个纵,向那个人狼的背后扑去。

    同样,那个人狼的大部分力都在湖面上,没想到后会有人偷袭,待到发现的时候,已经太晚了,叶盛已经飞到他后约莫两三米,他只能快速地将向一旁躲闪。

    但是,虽然闪过了的主要部位,可右胳膊却被叶盛抓了一把,虽然因为皮厚而没有血模糊,但却是隐隐作痛,右臂有一种乏力的感觉。

    史密斯又惊又,一个一个纵跃,远离叶盛三五步远,这才:“你是血族的什么人,为什么要暗算我?”

    叶盛听不懂史密斯的英语,但却认得他的声音,闻言大喜,暗想,好,我正想报仇呢,你倒是送上门来了,老子今天就拿你撒撒气,吃了你的狼

    叶盛也不答话,依然是飞扑上,双手疾抓,吓得史密斯急忙后退,吼两声,双拳挥出,重重击向叶盛的双爪。425

    前文代过,史密斯是人狼族中的第三级人狼战士,实力介于血族的长老和血仆之间,而叶盛目前的实力呢,则已经高过了血族的长老,却低于血皇和血后。

    因此,比起实力来,叶盛要胜过史密斯一筹,但是,那一晚就不同了,史密斯变成为人狼,实力就增了,介于血皇和长老之间,跟叶盛的实力差不多。

    可是,那一晚叶盛却在史密斯的攻下,几乎毫无还手之力,并非是叶盛实力不济,而是因为他对人狼族不了解,加之那间房屋对他的飞行有很大的限制,这才轻易被史密斯打成了重伤。但今晚不同了,这里虽然有树林,但并非是蔽不可高飞,加之叶盛有了一次经验,史密斯自然就不是他的对手了。

    “砰”的一声,两人手不过十个回合,叶盛就重重一脚踢在了史密斯的上,把他踢得一个翻

    形快捷,加之又有血皇衣,叶盛占尽了优势,但史密斯也不容易对付,力大无穷,更是可以不看后而只从风声判断叶盛的攻,不用回头就能行反击,使得叶盛的灵活优势并不能得到十足的发挥,十个回合,冒着被史密斯击中的危险,这才勉强踢了他一脚。

    让叶盛有点惊讶的是,他这一脚用了差不多七八分力气,绝对能一脚将人踢成重伤,最不济也得飞扑到地上,半天起不了,可是,史密斯挨了这一脚之后,只是了一个跟头,就立即从地上跳起来,恶地向叶盛挥舞着双拳扑过来。

    叶盛暗暗吃惊,的,这人狼族还真是怪物,皮那么厚,挨了我的一记踢,竟然跟没事一样。

    这下子,叶盛暗下决心,一定要把这个史密斯杀死在这里,否则的话,下一次若再遇到三头人狼合击,想困真是不易。

    “嗖”的一下,叶盛心念一,双手的指甲立即就收了回去,他抓住两枚小刚球,猛地掷向史密斯的双眼。

    意外,总是最容易得手的,人狼族和血族打了一千多年,虽说后来又结盟了,但是对彼此的弱点和强很是了解,蝙蝠人的手长指甲长,不适合用兵器,更不适合暗器,所以史密斯本想不到叶盛竟然能够甩出暗器来,而且是又准又又快。

    “吼……”两枚小刚球,毁掉了史密斯的两只眼睛,又痛又又急,长天吼一声,疯了一般地向叶盛扑过来。

    “哼。”史密斯不失明的时候,叶盛的实力尚且在他之上,现在史密斯失明了,叶盛自然就更加不会害怕他了,冷笑一声,侧一闪,双手指甲再次满齐,待到史密斯的错过他的时候,叶盛突然双手一抓,抓在了史密斯的口,猛一用力,然后又顺力向下划去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的一声惨,史密斯巨灵般的手掌本能地向叶盛击去,但叶盛却没有闪躲,生生地用双肩抗住了史密斯的这一击,双手继续向下抓,直到他的大,这才松开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重击之后,史密斯的力气完全耗尽,绵绵地瘫了下来,寂静无声了。

    叶盛听到,从西面传来一阵衣袂声响,看来是有人闻声奔过来了。425

    叶盛急忙用力在史密斯的眼眶里一抓,猛一用力,登时将史密斯的头颅抓了个粉碎,那两枚小刚球也滚了出来。

    收了指甲,叶盛一把将两枚小刚球抓在手中,一个起,展翅一飞,向西面而去。

    “是蝙蝠人。”飞奔而来的几个人自然看到了叶盛,但却看不清,一个个本能地惊起来。

    “不好,我们中了血族的计了。”有反应快的,马上就意识到其中的问题了,更是惊慌失措地起来。

    跑在最后面的一个人,忽然感觉到头顶传来一阵危险,多年的经验使得他马上侧一闪,就地一滚,堪堪躲开了叶盛的这一击。

    但是,叶盛并没有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,接着又是纵一扑,利爪跟上,得这个人不得不再次躲闪。

    攻是最好的防守,而全力防守总会有破绽,叶盛和这个人之间就是如此。

    叶盛的攻速度很快,双爪更是凌厉无比,得这人本没有反击的机会,更是在躲闪了二十几下后,终于给叶盛逮住了一个机会,一把将他的左抓住,一抓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的又一声惨,这个人的小骨被叶盛一把捏了个粉碎,血横飞伴随着.骨碎片。

    痛急之下,这个人仍是没有忘记反击,飞快地掏出一把匕首,叶盛的喉咙。

    “哼,雕虫小技。”叶盛微哼一声,左手一把抓向此人的小,猛一用力,又听到一声惨呼,此人的匕首突然间停在半空中,随即手一松就掉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砰”的一声,叶盛本来想将这人肚子里地肠子全都抓出来,但又听到那些本来向东奔去的人,突然间又向这边飞奔过来,便放弃了这个念头,重重将这人的尸扔在地上,飞而起,向东面飞去。

    “还是那个蝙蝠人。”叶盛还没有飞出多远,就听到下面再次传来一个震惊的声,心下暗暗得意,各个击破,老子今天就把你们全都定在这里,由不得你们不去找血族的烦。

    还有三个人,叶盛低头朝地面看了一下,冷笑一声:“老子管你们是什么组织的,今天老子心不好,就算是特种大队的人来了,老子也照杀不误。”

    这时候,那三个人再也不敢分开了,不管对方是什么组织的,一起来到被杀者的边,看着这个人凄惨的死状,心里皆是一阵发,其中一人说:“蝙蝠人是要将咱们各个击破,从现在起,咱们三个切不可再分开,不能给那个蝙蝠人任何的机会了。”

    叶盛刚刚飞到史密斯被杀之地的上空,就看到肯也腾空而起,向他飞过来,于是便急忙迎上去,问:“肯,有没有受伤?”

    肯听了,心下顿时一暖,叶盛不问他是否杀死了那个高级剑客,却先关心他是否受伤,急忙答:“回血皇大人,属下无恙,而且已经将那个高级剑客杀死。”

    叶盛笑:“好,不愧是本座的左膀右臂,本座后绝对不会亏待你的。”

    肯急忙说:“属下一定为血皇大人效尽全力。”

    “嗯”,叶盛满意地点了点头,说,“走,那边还有三个跳梁小丑,你随着本座一起将他们收拾了,咱们今晚的计策就完全成功了。”

    杀了那个高级剑客,肯这时信心满满,笑:“血皇大人,那三个跳梁小丑就给属下吧,请血皇大人替属下压阵即可。”

    自从五百年前,血族大肆攻七佛寺未果之后,就几乎没有跟华夏人发生过冲突,是以很多人都不了解血族,初次对阵定然会手忙脚乱,肯不难轻易击杀他们,于是便点了点头:“好,他们三个就给你了,我去南面看看,是否还有别的人赶过来救援。”

    叶盛飞在空中,低头向下扫视着,大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威霸感觉,但没过一会儿,迎面也飞来一个蝙蝠人,叶盛大喜,急忙迎了过去,却发现对方竟然是一个金发女子,心下一,急忙看了看她的血衣,竟然也是紫红的,血后,这个年轻美貌的女子竟然是血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