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3章:what?

小说:极品老板娘 作者:杨老三

   但是,叶盛还是迟了一步,当他赶到那个黑漆漆的房子的时候,那个声音已经从又又急,变成了又平又慢了,狼人的化成功了,叶盛暗一声不好,急忙准备退出去,却是已经晚了,只听得“扑”的一阵疾风的声音,退路被这个狼人堵死了。有人说,变后的狼人是天下无敌的,这话虽说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,但也大致不差了,因为变后狼人的实力太恐怖了,除了上一章所说的力大无穷,浑不入,灵巧,之外,无论视力和听力,都是很变态的,就连大脑的思维都比变前强了数倍。这个狼人将叶盛堵住之后,看到对方竟然是血族的人,不微微一惊,暗想,看来传言不假了,连血族的人都出现在了华夏,看来真是有那个什么七佛珠串了。但是,在看到叶盛后的披风之后,这个狼人完全呆住了,血皇衣,对方竟然是血族的血皇,这也太不可思议了,血族的血皇竟然亲自来到华夏了。这个狼人不是人狼族中的核心人物,当然从未见过血皇的模样,这才将叶盛当做了血皇,不过,若是人狼族的核心人物来到,恐怕会更吃惊,血皇的血皇衣竟然会在另外一个人的上。这个狼人很快就恢复了镇定,冷冷问:“血皇殿下,你来我这里有什么事,难是想趁我变之机,要我的命吗?”汗,英语,听不懂,狼人一开口,叶盛愣住了,不知狼人说的是什么,自然也就无从回答起。人狼族跟血族不同,原本是不知什么七佛珠串的,只是听说血族常年派人去华夏,打探什么宝贝的下落。后来,人狼族也打探到了,血族是在打探一个七佛珠串,似乎这个宝贝能让血族的人不怕光,但对于人狼族似乎没什么用。所以,人狼族对此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,毕竟一旦血族得到七佛珠串之后,两族联手的实力就会增强,说不定能反过来压制住血甲族。所以,人狼族的首领也就没下什么命令,任何一个狼人都必须能说一口利的华夏语什么的。但是,这一次,血后和血皇采纳了多格长老的计策,故意散播出消息,将七佛珠串的功能大肆宣扬,说什么七佛珠串能够改造任何人的质,血族能够不怕太,人狼族能够随时变,变时不会有任何痛苦,时间也很短,对血甲族的质也会有很大的改造。这么一来,人狼族和血甲族便大为心,但却没有全信。但是呢,第二天,就得了血后率领两个长老和二十名血仆亲赴华夏争夺七佛珠串,这两族这才稍稍心,分别派人前往华夏,但因为人狼族的数量不多,人狼族的首领金顶狼王只派了三个人来到华夏,这个狼人就是其中之一,名史密斯。史密斯只是一名普通的人狼战士,实力介于血族的长老和血仆之间,但是,一旦他变之后,实力就比血族的长老还要高出一筹,但绝对不可能是血皇的对手,所以史密斯虽然明白叶盛这时候过来肯定是想趁他变之机要他的命,虽然心中恼,却也不敢轻易手。“what?”虽然听不懂,也不会说复杂的英语,但是简单的英语叶盛还是随口就来的,于是便扔出了这么一句。史密斯误会了,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,这才使得叶盛问了一句“什么”,于是便又将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。这个时候,叶盛真的好想念费玉岚,若是有她在边,还至于这么难于沟通吗,费玉岚可是通六语言。再重复一遍,叶盛依然还是听不懂,无奈之下,他只能再把那句“what?”扔了出去。这下子,史密斯可不认为是他说得不够清楚了,因为第二遍他已经将速度减得很慢了,就算是英小学生都能听得明白,:“血皇殿下这是什么意思,咱们两族联盟几百年,不说亲如兄弟,却也是友非敌,血皇殿下今来偷袭我似乎不太地吧。”“what?”叶盛只能还是这一句。史密斯彻底被了,朝着叶盛:“血皇殿下,我知份高贵,但也不能这么小瞧于人吧,嘿,你不就是想拖延时间,然后轻易把我杀了吧,嘿,我偏不如你的意,就算是死,我也要给你一次重击,让你知我们狼人不是好惹的。”虽然人狼族跟血族已经有几百年没有过手了,跨度为很多代了,但是对对方的厉害之和弱点却是知得一清二楚,是以史密斯知他孤跟血皇一战,绝对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,能重创血皇会是最好的战果。“what?”叶盛仍是这一句,差点没让史密斯疯掉,他从来没有遭受到这样的戏吼一声,“混蛋,纳命来。”说罢,史密斯一个纵,如风一样向叶盛猛扑过去。行家一出手,就知有没有,史密斯猛地扑过来,叶盛就立即感觉到呼有些不畅了,速度太快了,以至于掀起了一阵罡风,犹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突然被扔了汪洋大海中一样。叶盛没有跟狼人,尤其是变后的狼人战的经验,不知应该趁着狼人准备扑过来的时候,先腾空飞起,以至于他现在突然发现,他的血皇衣打不开了,被这一阵罡风死死压住了。史密斯的速度太快了,叶盛本没有时间去思考,甚至于连闪躲的时间都不足,因为他发觉在这阵罡风的压制下,他的速度比以前慢了很多。“砰”的一声,史密斯庞大的狼人躯重重地撞在了叶盛的口,叶盛只觉得口一阵剧痛,眼睛一黑,如断了线的纸鸢一般,向后快速地飞去,重重跌落在地上。“噗”,叶盛只觉得口剧痛无比,肋骨不知断了多少,张口吐出一大口鲜血来,眼前又是一黑,差点晕过去,但他却知,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晕过去,否则的话,可就真的玩完了。一击得手,史密斯也愣住了,他感觉有点像做梦一样,竟然一下子就把血族的血皇打成重伤了,这太不可思议了。若非是叶盛上的血皇衣不可能是假的,史密斯真的会相信这个被他一击打成重伤的血皇是假的。忽然,史密斯的脑海中有了两个大胆的想,或者说一个设想,一个念头。一个设想是,叶盛来到这里的时候,已经受了重伤,实力大打折扣,一个念头则是,既然已经将血族的血皇打成重伤了,这个梁子也就结下了,既然如此,倒不是现在就把血皇杀死,以绝后患。叶盛的心里第一次产生了害怕,没想到狼人变后的实力竟然是如此强悍,他本不是对手。史密斯既然决定要杀死叶盛,自然不会有任何的迟疑,眼中绿光一闪,形再次飞扑出去。这一次,罡风对叶盛的压力,不如刚才那么厉害了,倒不是说史密斯这一扑之势弱了,而是因为刚才叶盛是站着,现在他是躺着,受风的面积不同,自然不可同而语了。但,叶盛顾不上心喜,急忙一个翻滚,算是勉强躲开史密斯的这一扑之势。生死之间,若是再困在这个屋子里,只怕叶盛今天真得把命丢在这里了,是以他躲开史密斯的这一扑之后,急忙站起来,飞快地向门口跑去,这间屋子太低了,叶盛本飞不起来,自然也就无展开他有血皇衣的优势。“吼”,这一次扑空使得史密斯大为恼火,急忙又是一个转,飞快地向叶盛的后奔去,速度比叶盛快了一倍不止。的,真是可怕的怪物,叶盛奔跑中听到后传来的啸风声,心中直骂,却也只能拼命地向前跑。不过,让叶盛欣喜的是,在史密斯快奔带来的巨大罡风的狂压之下,竟然也推叶盛的向前,也就是说,使得他的速度竟然比平时快了不少,几乎跟史密斯的速度快要持平了。史密斯也发现了这一点,叶盛现在的速度要比刚才快了不少,竟然让他一时追不上,心中大,连连吼着,他心里明白,如果一旦被叶盛逃掉,或许就会带来血族的全面报复。就算血皇头脑清楚,不会因此引发血族和人狼族之战,那么血皇也会着金顶狼王把他出去的。为了人狼族与血族的联盟大计,金顶狼王肯定会把他出去,那么他的下场将会是如何悲惨,史密斯脚趾头都能猜到,所以,今天晚上,史密斯无论如何都必须将被他认为是血皇的叶盛杀死。还有五步就能出门了,而史密斯距离他却还有十步远,叶盛心中大喜,奋力又将速度加快了一分。但是,就在堪堪到达门口的时候,迎面忽然又是一阵罡风传来,叶盛暗一声不好,急忙向左扑去,翻了两个滚后才算是稳住,定睛一看,顿时飞天外,门口竟然又来了一个狼人。